Enviar pesquisa
Carregar
P10606-11-27-02
•
1 gostou
•
228 visualizações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Seguir
二十週年系列講座-台灣淡水古鎮文化景觀共同記憶的形成與滅失(李乾朗教授)
Leia menos
Leia mais
Imóveis
Denunciar
Compartilhar
Denunciar
Compartilhar
1 de 47
Recomendados
永恆的過渡?社子島的限建、改建、與開發的拔河
永恆的過渡?社子島的限建、改建、與開發的拔河
OURsOURs
Group07-1
Group07-1
donnylin
還地於河的時代來臨[980217]
還地於河的時代來臨[980217]
科幻嘴泡
01-02-更新單元劃定基準-2020第2版
01-02-更新單元劃定基準-2020第2版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01-01-都市更新導論-2020第2版
01-01-都市更新導論-2020第2版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6-更新會常見爭議課題處理實務
6-更新會常見爭議課題處理實務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5-自力更新實務與都市更新會籌組運作注意事項
5-自力更新實務與都市更新會籌組運作注意事項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4-桃園市都市更新政策計畫與法令
4-桃園市都市更新政策計畫與法令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Recomendados
永恆的過渡?社子島的限建、改建、與開發的拔河
永恆的過渡?社子島的限建、改建、與開發的拔河
OURsOURs
Group07-1
Group07-1
donnylin
還地於河的時代來臨[980217]
還地於河的時代來臨[980217]
科幻嘴泡
01-02-更新單元劃定基準-2020第2版
01-02-更新單元劃定基準-2020第2版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01-01-都市更新導論-2020第2版
01-01-都市更新導論-2020第2版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6-更新會常見爭議課題處理實務
6-更新會常見爭議課題處理實務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5-自力更新實務與都市更新會籌組運作注意事項
5-自力更新實務與都市更新會籌組運作注意事項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4-桃園市都市更新政策計畫與法令
4-桃園市都市更新政策計畫與法令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3-權利變換計畫內容與程序
3-權利變換計畫內容與程序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2-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與程序
2-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與程序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1-都更條例及相關子法修訂要點
1-都更條例及相關子法修訂要點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Edx8 1017-03
Edx8 1017-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Edx8 1017-02
Edx8 1017-02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Edx8 1017-01
Edx8 1017-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6-04
P10705 1016-04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6-03
P10705 1016-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6-02
P10705 1016-02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6-01
P10705 1016-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5-03
P10705 1015-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5-02
P10705 1015-02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5-01
P10705 1015-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4 10-04-01
P10704 10-04-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4 05-02-01
P10704 05-02-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基金會20年回顧與展望未來 20180123
基金會20年回顧與展望未來 2018012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606 12-20-03
P10606 12-20-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606 12-20-02
P10606 12-20-02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606 12-20-01
P10606 12-20-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606 11-27-03
p10606 11-27-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Mais conteúdo relacionado
Mais de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3-權利變換計畫內容與程序
3-權利變換計畫內容與程序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2-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與程序
2-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與程序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1-都更條例及相關子法修訂要點
1-都更條例及相關子法修訂要點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Edx8 1017-03
Edx8 1017-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Edx8 1017-02
Edx8 1017-02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Edx8 1017-01
Edx8 1017-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6-04
P10705 1016-04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6-03
P10705 1016-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6-02
P10705 1016-02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6-01
P10705 1016-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5-03
P10705 1015-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5-02
P10705 1015-02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5 1015-01
P10705 1015-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4 10-04-01
P10704 10-04-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704 05-02-01
P10704 05-02-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基金會20年回顧與展望未來 20180123
基金會20年回顧與展望未來 2018012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606 12-20-03
P10606 12-20-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606 12-20-02
P10606 12-20-02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606 12-20-01
P10606 12-20-01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10606 11-27-03
p10606 11-27-03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Mais de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20)
3-權利變換計畫內容與程序
3-權利變換計畫內容與程序
2-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與程序
2-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與程序
1-都更條例及相關子法修訂要點
1-都更條例及相關子法修訂要點
Edx8 1017-03
Edx8 1017-03
Edx8 1017-02
Edx8 1017-02
Edx8 1017-01
Edx8 1017-01
P10705 1016-04
P10705 1016-04
P10705 1016-03
P10705 1016-03
P10705 1016-02
P10705 1016-02
P10705 1016-01
P10705 1016-01
P10705 1015-03
P10705 1015-03
P10705 1015-02
P10705 1015-02
P10705 1015-01
P10705 1015-01
P10704 10-04-01
P10704 10-04-01
P10704 05-02-01
P10704 05-02-01
基金會20年回顧與展望未來 20180123
基金會20年回顧與展望未來 20180123
P10606 12-20-03
P10606 12-20-03
P10606 12-20-02
P10606 12-20-02
P10606 12-20-01
P10606 12-20-01
p10606 11-27-03
p10606 11-27-03
P10606-11-27-02
1.
台灣淡水古鎮文化景觀共同記憶 的形成與滅失 李乾朗 教授
2.
前言 • 台灣從1980年代以來,城鄉發展失衡問題明顯嚴重, 雖在1982年5月公佈《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一些 古建築列入保護並維修。但30多年來,整體成效仍有 限,最多只能保存一些單體的古建築,為歷史留下一 些見證。就老街聚落或廣大的自然景觀、人文景觀而 言,由於多涉及私有財產的問題,因此保存或再活用 的成果並不被肯定。 • 淡水古老市街與建築依山傍水,並有淡水河與對岸的 觀音山互相輝映,提供一處適合繪畫的場景。近百年 來有許多畫家前來寫生,淡水高低起伏的小丘,產生 較高的視點來觀察,它有如中國傳統山水畫,房屋與 山峰高低錯落,並且有遠高近低的效果,畫家最喜愛 的寫生地點即是在埔頂小丘上可望及淡水河與觀音山 的全面。
3.
日本景觀法 • 平成16年(2004)年公布並施行,摘錄條約如下: • 第一條
目的 本法的目的係以促進都市及農山漁村形成良好景觀,具備優美風 格之國土,創造滋潤豐饒之生活環境及實現富個性與活力之地域 社會,以期對改善國民生活及國民經濟之健全發展有所貢獻。 • 第二條 基本理念 1.良好景觀是國民共通之資產,應予妥善整備與保全,使現在及 將來之國民均能享受其恩澤。 2.良好景觀是由地域之自然、歷史 、文化等與人們之生活及經 濟活動保持調和而形成者,故需對土地利用加以適當限制。 3.良好景觀是與地域固有之特性有密切關連,故應尊重地域居民 之意願,發揮 地域之個性與特色。 4.良好景觀對觀光及與其他地域間之交流有重大貢獻, 故地方 公共團體、事業者與居民應通力合作為之。 5.良好景觀之形成不僅要保全現有之良好景觀,還要 創造新的 良好景觀。 本文引自林英彥摘譯〈日本景觀法之簡介〉
4.
• 第9條 景觀計畫之擬定 1.景觀地方主管機關擬定景觀計畫時,應先舉辦公聽會, 聽取當地居民之意見。 2.景觀地方主管機關擬定景觀計畫時,如有牽涉到都市計 畫區域,應聽取都市計畫審議會之意見。 3.都道府縣之景觀地方主管機關擬定景觀計畫時,應聽取 關係市町村之意見。 4.景觀地方主管機關擬定景觀計畫時,如有牽涉到景觀重 要公共設施時,應先與該公共設施管理機關協議,並取得 其同意。 5.景觀地方主管機關擬定景觀計畫時,如有牽涉到國家公 園等,應先與該公園管理機關協議,並取得其同意。 6.景觀
地方主管機關擬定景觀計畫後,應公告供公眾閱覽。 本文引自林英彥摘譯〈日本景觀法之簡介〉
5.
• 第20條 指定景觀重要建築物之提案 1.景觀計畫區域內之建築物所有人如認為該建築物對形成 良好景觀至為重要,得向景觀地方主管機關之首長提議將 該建築物指定為景觀重要建築物。 2.景觀整備機構如認為景觀計畫區域內之建築物對形成良 好景觀至為重要,得徵求所有人之同意,向景觀地方主管 機關之首長提議將該建築物指定為景觀重要建築物。 •
第22條 現狀變更之管制 任何人非經景觀地方主管機關首長之許可,不得對景觀 重要建築物為新建、增建 、改建、遷移、改變外觀之修繕 或變更模樣或色彩,但通常之管理行為及非常災害之應急措 施不在此限。 • 第24條 損失補償 景觀地方主管機關對於未能得到第22條之許可致蒙受損 失之景觀重要建築物所有人,應給予通常所產生之損失補償。
6.
近年空照圖
7.
1945年
8.
1980年代都市計畫將道路拓寬
9.
10.
11.
12.
13.
碼頭漁船吸引畫家寫生
14.
西 南 東 從小丘望山河的視角分析
15.
西南東
16.
如經景觀控制的發展假想圖
17.
淡水福佑宮媽祖廟
18.
19.
淡水福佑宮媽祖廟
20.
淡水的自然與人文特質 • 淡水位於台灣北部最大河流淡水河出海口北岸,它 由大屯山脈邊緣餘脈之五座山崙組成,故俗稱五虎 崗。基於它多元的文化內涵,建築物類型亦呈現多 樣之特色,包括古老合院民居、閩南式寺廟、櫛次 鱗比的店屋、荷蘭式城堡、德國顧問所建的礮台、 英商及傳教士所建的洋樓,中西文化交流型鑄了淡 水三百年來的文化景觀特色 • 《淡水廳志》中除了所列的淡水八景之外,特別在 台灣北部地區又提列盆嶺吐霧、戌台夕陽、淡水吼 濤、關渡分潮、屯山積雪、蘆洲泛月、劍潭夜光、 峰峙灘音等八景,其中盆嶺即指觀音山,戌台指淡 水紅毛城,淡江即淡水河。
21.
• 若是將城市理解為一個有機體,它循環著一定的自然 發展準則而產生改變。在城市改變的過程中,應進行 深入的研究,以尋求其發展的規律,尊重其歷史因素 與空間特色,才能定出發展的規範。因為改變若是缺 乏規範,反而會毀滅其永續發展的生機,變成缺乏生 命的軀殼。 • 主要的手段即深入調查老社區內的傳統結構,尊重其 歷史,喚起遺忘的記憶,重述其故事。更重要的是修 正適合它的都市法規,如建蔽率、容積率管控或容積 轉移獎勵與調整等。除了政府編列預算,應創造誘因, 如獎勵投資,吸引私人財團或地產資金投入,進行部 分之改善,特別是文化資產類的共同記憶之保存,公 共設施之周全與提升,同時考慮人文的、歷史的、產 業經濟的涵構。總之,一切以重視公共利益為依歸。
22.
1930年代的西面景觀
23.
1960年代倪蔣懷畫作
24.
1970年代何肇衢畫作
25.
2014年的西面景觀現狀
26.
南面景觀 1960年陳敬輝畫作
27.
1960年代張萬傳畫作
28.
張萬傳畫作
29.
1970年代李永沱畫作
30.
淡水禮拜堂
31.
32.
33.
東面景觀 1930年代陳澄波畫作
34.
1930年代倪蔣懷畫作
35.
1960年代陳慧坤畫作
36.
37.
38.
39.
1970年代
40.
1970年代
41.
陳植棋畫作
42.
1990年代楊興生畫作
43.
2014年現狀
44.
2014年現狀
45.
古市街文化景觀保存之空間操作 • 在實質的空間設計操作方面,不能忽略以下幾點: 一、原有的都市紋理應予保存,即原有街道、巷弄或 綠地、開放空間應繼續保持,其大小或寬窄尺度當然 可略加變化,必要時也可擴大公共設施之空間。 二、被指定為古蹟或歷史建築的標誌性建物應作深入 調查,發掘其背景資源,讓它所儲存的歷史信息呈現 出來,使之成為「會說故事的建築」,肯定其時空交 替的多元價值。 三、古蹟或歷史建築經過整修,保持其原貌為上,但 必要時也可活用及再利用,這時其外觀不變,但內部 空間可作彈性改變,增加符合時代所需之設備,如空 調、照明或水電等。
46.
四、建築物依所在地點劃分等級,一般分為核心區、 次要區、緩衝區及周邊區,核心區所受管控較嚴 格,而依次以降,對周邊建築之高度、量體、外 牆屋頂材料色彩之管制也漸放寬,必要之新建物 或開發也受到審查。 五、在老市街區域內外,對人車動線、交通設施、 開放空間、植栽綠地、空間發展架構及各種基礎 設施提出整體規畫構想,以滿足居民及觀光客之 需求。 六、從都市設計觀點,定出建築物之建蔽率與容積 率,對高度、形式、外牆材料、色彩與屋頂形式 作原則性管制,特別是天際線(Sky line)之控制。
47.
結論 • 當共同記憶逐漸滅失後,人與人的疏離感與 孤獨感就出現了,過去許多畫家所高度嚮往 淡水古鎮的文化景觀,由於都市規畫失敗, 景觀未受管控,如今淪落至雜亂無章的地步, 不能不說是歷史的悲哀。 • 進入21世紀,兩岸的古老城鎮或鄉村聚落, 都面臨巨大的威脅,如何走出成功的一步? 將會考驗著人們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