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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 1. 學年度高雄市
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100 學年度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表一
公私立高級中學(不含綜合高中)
公私立高級中學(不含綜合高中)100 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項 目
學 費 雜 費 電腦實習費 宿舍費
類 別
公立 6,240 元 1,820 元
選讀「電腦」 一般上課期
12,170 元 相關課程並 間 公 立 :
高 一
私立 至 4,620 元 實際使用電 1520 元 至
22,800 元 腦者,應另 4810 元;私
(一)高二選修自 公立 6,240 元 2,060 元 繳每週排課 立:1520 元
然學科者 12,170 元 1 節 者 430 至 6700 元。
(二)高三自然組 私立 至 4,900 元 元,2 節者 寒暑假期間
22,800 元 620 元,3 節 住宿學生,
(一)高二未選修 公立 6,240 元 1,740 元 者 790 元,4 依實際住宿
自然學科者 節 者 940 時間比例另
(二)高三社會組 元。使用網 收費。
12,170 元 路者應增收
私立 至 4,510 元 120 元(限專
限專
22,800 元 線上網並提
供 教 學 使
用)。
一、選讀「電腦」相關課程並實際使用電腦者,應另繳費電腦實習費,
臺北市名稱為「電腦耗材、周邊設備及相關教學軟體費」 ;高雄市
備 註 為「電腦使用管理費」 。
二、臺北市、高雄市之雜費收費標準,為表列雜費及實習實驗費費額之
加總,不另行收取實習實驗費。
1
- 2. 2
。 元 02 1 費 用 使 路 網 含 未 ( 限 上 費 收 為 元 0 49 以 」 費 理 管 用
)
使腦 電「 者節 4 逾 課排週 每,者 腦電用 使際實 並程課 關相」 腦電「 讀選市 雄高、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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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材 取收行 另再得 不,理辦 準標費 收職家 照比得 費驗實 習實、費雜 之科業 事光觀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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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料材 取收行 另再得 不,費 收別類 職工照 比得校 學立私 省灣臺 、立公 之
轄管室 公辦部 中部育 教及市 雄高、市 北臺:費)驗(習 實、費 雜科理 管飲餐 之職商 、二
。 理辦準 標費收 職工照 比得費 驗實習 實、費 雜,科 品
食產 水、科理 處料 資職商 、科絲 蠶、科工 加品 食、科木 土業 農、科械 機業 農職農 、一
33,560 元
2,970 元 3,360 元 至 私立
25,730 元
收取
藝術
實習實驗費
立高級中學 1,740 元 6,240 元 公立
年級,比照公
依照就讀之
22,530 元
2,855 元 3,320 元 至 私立 護理
13,220 元 醫事
800 元 1,430 元 5,400 元 公立
22,530 元
1,120 元 3,250 元 至 私立
家職
者)。 13,220 元
教 學 使 用 630 元 1,430 元 5,400 元 公立
上網並提供 22,530 元
(
元(限已專線 1,780 元 3,210 元 至 私立 水產
者應增收 120 13,220 元 海事
元。使用網路 例另收費。 1,140 元 1,390 元 5,400 元 公立
元 4 節者 940 住 宿 時 間 比
, 22,530 元
元 3 節者 790 學生,依實際
, 830 元 3,300 元 至 私立
商職
元 2 節者 620 假 期 間 住 宿
, 13,220 元
1 節 者 430 6700 元。寒暑 570 元 1,330 元 5,400 元 公立
費,每週排課 1520 元 至 22,530 元
腦者,應另繳 元 ; 私 立 : 2,970 元 3,365 元 至 私立
工職
實 際 使 用 電 元 至 4810 13,220 元
相 關 課 程 並 間公立:1520 1,900 元 1,495 元 5,400 元 公立
選讀「電腦」 一 般 上 課 期 800 元 1,400 元 5,400 元 公立 農職
類 別
宿舍費 電腦實習費 實習實驗費 雜 費 學 費
項 目
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 100 學年度學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表二
- 3. 表三
公立高職實用技能學程 100 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項 目
學 費 雜 費 實習實驗費 電腦實習費
類 別
日校 5,400 元 1,490 元 1,900 元 選讀「電腦」相
工職 關課程並實際
夜校 3,700 元 1,025 元 1,900 元 使用電腦者,應
另繳費,每週排
日校 5,400 元 1,330 元 570 元 課 1 節者 430
商職
元,2 節者 620
夜校 3,700 元 915 元 570 元
元,3 節者 790
日校 5,400 元 1,390 元 1,140 元 元,4 節者 940
海事
元。使用網路者
水產
夜校 3,700 元 955 元 1,140 元 應增收 120 元
(限已專線上
日校 5,400 元 1,430 元 630 元
網並提供教學
家職
夜校 3,700 元 980 元 630 元 使用者)。
使用者)
日校 5,400 元 1,400 元 800 元
農職
夜校 3,700 元 800 元 800 元
一、自 96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三年免繳學費。
二、農職業機械科、農業土木科、食品烘焙科、蠶絲科之雜費、
水產食品科實習實驗費比照工職收費標準辦理,不得再另行
收取材料費。
三、各類科未開實習課程者,不得收費實習實驗費。
四、選讀「電腦」相關課程並實際使用電腦者,應另繳費電腦實
備 註 習費,臺北市名稱為「電腦耗材、周邊設備及相關教學軟體
費」;高雄市為「電腦使用管理費」 。
五、微電腦修護科、商用資訊科、電腦繪圖科、文書處理科所修
「電腦」相關課程,如屬「專業及實習」課程,且已收取實
習實驗費者,不得另行收取電腦實習費;必須為跨選非該科
課程之「電腦」相關課程者,始得另行收取電腦實習費。
六、代收代辦費比照同類同級學校辦理。
3
- 4. 表四
私立高職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高職實用技能學程 100 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項 目
學 費 雜 費 實習實驗費 電腦實習費
類 別
13,220 至 15,340 3,360 元 2,965 元 選讀「電腦」相關
日校
工職 元 課程並實際使用
夜校 13,220 元 3,360 元 2,965 元 電腦者,應另繳
13,220 至 15,340 3,300 元 835 元 費,每週排課 1 節
日校 者 430 元,2 節者
商職 元
620 元 3 節者 790
,
夜校 13,220 元 3,300 元 835 元
元,4 節者 940
13,220 至 15,340 3,210 元 1,780 元 元。使用網路者應
海事 日校 元
水產 增收 120 元 限已
(
夜校 13,220 元 3,210 元 1,780 元 專線上網並提供
13,220 至 15,340 3,250 元 1,115 元 教學使用者)。
教學使用者)
日校
家職 元
夜校 13,220 元 3,250 元 1,115 元
13,220 至 15,340 3,360 元 2,855 元
醫事 日校 元
護理
夜校 13,220 元 3,360 元 2,855 元
13,220 至 15,340 3,320 元 2,965 元
日校
藝術 元
夜校 13,220 元 3,320 元 2,965 元
一、自 96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三年免繳學費。
二、食品烘焙科、商職餐飲技術科、水產食品科之雜費、實習實驗費比照
工職收費標準辦理,不得再另行收取材料費。
三、商職餐飲技術科不得再另行收取材料費。
備 註
四、各類科未開實習(驗)課程者,不得收取實習實驗費。
五、資訊科、資料處理科所修「電腦」相關課程,如屬「專業及實習」課
程,且已收取實習實驗費者,不得另行收取電腦實習費;必須為跨選
非該科課程之「電腦」相關課程者,始得另行收取電腦實習費。
4
- 5. 表五
私立高級職業學校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班
私立高級職業學校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班 100 學年度學雜費及代收代付費收費標準表
代收代付費 (使用費)
項目
學費 雜費 實習實驗
類別 電腦實習費 宿舍費
費
農職 國立 5,400 元 1,050 元 535 元 選讀「電腦」相關 一般上課期間
國立 5,400 元 1,120 元 1,265 元 課程並實際使用 公立:1520 元
13,220 元 電腦者,應另繳 至 4810 元;私
工職
私立 至 2,525 元 1,980 元 費,每週排課 1 節 立:1520 元至
22,530 元 者 430 元,2 節者 6700 元。寒暑
國立 5,400 元 1,000 元 380 元 620 元 3 節者 790 假期間住宿學
,
13,220 元 元,4 節者 940 生 依實際住宿
,
商職
私立 至 2,475 元 555 元 元。使用網路者應 時間比例另收
22,530 元 增收 120 元 限已 費。
(
國立 5,400 元 1,045 元 760 元 專線上網並提供
海事 13,220 元 教學使用者)。
教學使用者)
水產 私立 至 2,410 元 1,185 元
22,530 元
國立 5,400 元 1,075 元 420 元
13,220 元
家職
私立 至 2,440 元 745 元
22,530 元
25,730 元
藝術 私立 至 2,520 元 1,980 元
33,560 元
一、農職農業機械科、農業土木科、食品加工科、蠶絲科之雜費、實
習實驗費得比照工職收費標準辦理,不得再另行收取材料費。
二、商職資料處理科、餐飲管理科之雜費、實習實驗費得比照工職收
費標準辦理,不得再另行收取材料費。
三、各類科未開實習課程者,不得收取實習實驗費。
四、資訊科、資料處理科所修「電腦」相關課程,如屬「專業及實習」
備註
課程,且已收取實習實驗費者,不得另行收取電腦實習費;必須為
跨選非該科課程之 「電腦」 相關課程者,始得另行收取電腦實習費。
五、自 96 學年度起,經由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方式之學生三年
免繳學費。
六、自 98 學年度起,就讀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班之一、二、三年級學
生,免繳學費。
5
- 6. 表六
公私立綜合高級中學 100 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項 目
學 費 雜 費 實習實驗費 電腦實習費 宿舍費
類 別
有 選 修 實 習 選讀「電腦」 一 般 上 課 期
公立 6,240 元 1,820 元 課程者,比照 相關課程並 間公立:1520
各 職 業 類 科 實際使用電 元 至 4810
高一 之 實 習 實 驗 腦者,應另繳 元 ; 私 立 :
12,170 元 費 標 準 收 取 費,每週排課 1520 元 至
私立 至 4,620 元 實 習 實 驗 1 節者 430 6700 元。寒暑
22,800 元 費,選修不同 元 2 節者 620 假 期 間 住 宿
,
學 程 者 依 選 元 3 節者 790 學生,依實際
,
公立 6,240 元 2,060 元 修 學 分 之 比 元 4 節者 940 住 宿 時 間 比
,
例收取,未選 元。使用網路 例另收費。
高二 修者不收費。 者應增收 120
12,170 元 元(限已專線
(
私立 至 4,900 元 上網並提供
22,800 元 教學使用
者)。
公立 6,240 元 2,060 元
高三
12,170 元
私立 至 4,900 元
22,800 元
一、實習實驗費請於開學後,依實際選修情形收取(未開實習課程者,
不得收取實習實驗費),惟其總數不得超過工職標準。
二、選讀「電腦」相關課程並實際使用電腦者,應另繳費電腦實習費,
臺北市名稱為「電腦耗材、周邊設備及相關教學軟體費」;高雄市
備 註
為「電腦使用管理費」。
三、資訊、資料處理學程所修「電腦」相關課程,如屬「專業及實習」
課程,且已收取實習實驗費者,不得另行收取電腦實習費;必須為
跨選非該學程之「電腦」相關課程者,始得另行收取電腦實習費。
6
- 7. 表七
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100 學年度各項代收代辦費用收費標準
項 目 收 費 金 額 注 意 事 項
公立:1,520 至 4,810 元
宿舍費
私立:1,520 至 6,700 元
蒸飯費 110 元 不蒸飯者免繳。
腳踏車停放費:45 元
腳踏車 機車停放費
、
機車停放費:110 元
一、臺北市名稱為「冷氣使用費」 。
二、高雄市、各縣市政府,每生每學期收
冷氣使用及維護費 700 元 費上限以 700 元為上限 若需增加收
,
費,經學校家長會同意後,報經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同意後,方得收費。
一、供學校週會及班會等自治活動之用,
由學校列帳保管運用。
班級費 高中職 50 元
二、臺北市名稱為「班級自治費」 。高雄
市不代收。
得委託學校代收後,交家長會管理。低收
家長會費 高雄市高中職:100 元
入戶者免繳。
依公開招標後 臺北市、高雄市名稱為「學生團體保險
學生團體保險費 費」;公立暨臺灣省私立學校名稱為「平
按公告價格收費
安保險費」 。
一 臺北縣縣立完全中學及臺北市為一般
、
游泳池水電及管理 一般:50 至 100 元 100 元、溫水 150 元。
費 溫水:80 至 150 元 二、臺北市名稱為 「游泳池水電清潔維護
費」 。
公立暨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代收代辦費依「高級中等學校收取
備 註
學生費用辦法」第 4 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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