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deShare uma empresa Scribd logo
1 de 2
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960124 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規定。
  二、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
貳、目的
  為建立學生正式申訴管道,以保障學生權益,促進校園和諧。
參、申訴要點
  一、學生對於學校所為之懲處或其他行政處分,如有不服,得於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二
     十日內以書面向輔導室資料組提起申訴。
  二、學生對於學校所為之懲處或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措施,如有不服,經其他行政程序
     仍無法解決者,亦得於措施完成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輔導室資料組提起申訴。
  三、學生之父母、監護人或其受託人得為學生之代理人提起申訴。
  四、學生向學校提起申訴,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
  五、申訴提起後,於評議決定書送達前,申訴人得撤回申訴。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復提起
     同一之申訴。
肆、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評會)組織概要
  一、設委員十三人,任期一學年,均為無給職,由校長聘任之。
  二、委員組織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教師兼行政人員代表三人。
   (二)教師代表三人,其中一人為教師會代表。
   (三)家長會代表三人。
   (四)校外之教育、心理、法律、政治等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
   (五)學生代表三人(七、八、九年級各一人,於本校班聯會中推選之)。
  三、委員數依前列二之(一)~(三)人數應相等,其任一性別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
     之一,委員因故出缺時,其繼任委員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日。
  四、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時,應先取得其家長或監護人之同意。
  五、 申評會置召集人一人並擔任主席,由校長指定或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之。 召集人不克出
     席時,由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主席。
  六、學生獎懲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申評會委員。
  七、委員於任期中無故缺席達二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者,得由校長解除其委員職務,
     並依前列二之(一)~(三)規定補聘之,其繼任委員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日。
  八、委員與申訴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者應迴避之。
  九、執掌:負責學生申訴案件之評議決議事宜。
  十、任務:視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委員會議,處理本校學生之申訴案件。
伍、申訴及評議處理
  一、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一)申訴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號碼及住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
       生日期、住址及身分證統一號碼。
    (二)作為申訴標的之行政處分或措施。
                    1
(三)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四)收受或知悉行政處分或措施之年、月、日。
   (五)提起申訴之年、月、日。
  二、學校如認為申訴書不合上述所定之程式,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申訴人於十日
    內補正。
  三、申評會會議以不公開及書面審理為原則。評議時,應主動通知申訴人、其父母、監護人
    或其受託人得到會說明;必要時並得通知關係人到會說明。申評會會議之評議決定,
    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為之,其評議經過及個別委員意見應予保密。
  四、申評會會議評議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 評議決定應經申評會
    會議之決議,其決議以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
  五、申訴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一)申訴書不合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二)提起申訴逾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但申訴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
       於己之事由致逾越期限,並提出具體證明者,不在此限。
   (三)申訴人不適格者。
   (四)為申訴標的之行政處分或措施已不存在者。
   (五)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案件重行提起申訴者。
   (六)對於依本要點非屬申訴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申訴者。
  六、申訴之評議決定,自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應於二十日內為之,並應於評議決定之
     次日起十日內作成評議決定書。
  七、評議決定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二)有法定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三)主文、事實及理由;其係不受理決定者,得不記載事實。
   (四)申評會主席署名。決定作成時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代理主席署名,並
       記載其事由。
   (五)評議決定書作成之年月日。
  八、對於行政處分之申訴案,應於評議決定書附記:申訴人如不服申評會之評議決定,
     得於評議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九、申評會作成評議決定書,應即以學校名義送達申訴人或其代理人。 其無法送達者,依
    行政程序法有關規定處理。
陸、學生申訴之專責單位為輔導室資料組,並由該組負責申評會相關行政作業事宜。
柒、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

Mais conteúdo relacionado

Mais procurados

IE-033-豐田智慧
IE-033-豐田智慧IE-033-豐田智慧
IE-033-豐田智慧
handbook
 
Ds 013 產品開發與設計
Ds 013 產品開發與設計Ds 013 產品開發與設計
Ds 013 產品開發與設計
handbook
 
房地产项目分析
房地产项目分析房地产项目分析
房地产项目分析
徐 义中
 
IE-028 準時生產制Jit(簡體)
IE-028 準時生產制Jit(簡體)IE-028 準時生產制Jit(簡體)
IE-028 準時生產制Jit(簡體)
handbook
 
PMT-004-生產作業管理供應鏈管理
PMT-004-生產作業管理供應鏈管理PMT-004-生產作業管理供應鏈管理
PMT-004-生產作業管理供應鏈管理
handbook
 
管理心靈雞湯
管理心靈雞湯管理心靈雞湯
管理心靈雞湯
5045033
 
大纲
大纲大纲
大纲
jxhtq
 
辦公室一族的十大飲食危機
辦公室一族的十大飲食危機辦公室一族的十大飲食危機
辦公室一族的十大飲食危機
honan4108
 
战略管理 2008
战略管理 2008战略管理 2008
战略管理 2008
xobo
 
Managing Development
Managing DevelopmentManaging Development
Managing Development
Abby CHI
 
房地产策划概论
房地产策划概论房地产策划概论
房地产策划概论
徐 义中
 

Mais procurados (18)

20080609 20081029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委外經管(專業)督考會議
20080609 20081029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委外經管(專業)督考會議20080609 20081029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委外經管(專業)督考會議
20080609 20081029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委外經管(專業)督考會議
 
Blue Ocean Strategy 藍海策略
Blue Ocean Strategy 藍海策略Blue Ocean Strategy 藍海策略
Blue Ocean Strategy 藍海策略
 
U R A Brand! 2
U R A Brand! 2U R A Brand! 2
U R A Brand! 2
 
2009 02 14 早堂 受傷戀者
2009 02 14 早堂 受傷戀者2009 02 14 早堂 受傷戀者
2009 02 14 早堂 受傷戀者
 
IE-033-豐田智慧
IE-033-豐田智慧IE-033-豐田智慧
IE-033-豐田智慧
 
Ds 013 產品開發與設計
Ds 013 產品開發與設計Ds 013 產品開發與設計
Ds 013 產品開發與設計
 
房地产项目分析
房地产项目分析房地产项目分析
房地产项目分析
 
IE-028 準時生產制Jit(簡體)
IE-028 準時生產制Jit(簡體)IE-028 準時生產制Jit(簡體)
IE-028 準時生產制Jit(簡體)
 
PMT-004-生產作業管理供應鏈管理
PMT-004-生產作業管理供應鏈管理PMT-004-生產作業管理供應鏈管理
PMT-004-生產作業管理供應鏈管理
 
管理心靈雞湯
管理心靈雞湯管理心靈雞湯
管理心靈雞湯
 
大纲
大纲大纲
大纲
 
房研【深度】
房研【深度】房研【深度】
房研【深度】
 
辦公室一族的十大飲食危機
辦公室一族的十大飲食危機辦公室一族的十大飲食危機
辦公室一族的十大飲食危機
 
战略管理 2008
战略管理 2008战略管理 2008
战略管理 2008
 
Managing Development
Managing DevelopmentManaging Development
Managing Development
 
溺愛戰爭
溺愛戰爭溺愛戰爭
溺愛戰爭
 
資料庫可以為你做那些事(一)
資料庫可以為你做那些事(一)資料庫可以為你做那些事(一)
資料庫可以為你做那些事(一)
 
房地产策划概论
房地产策划概论房地产策划概论
房地产策划概论
 

Semelhante a 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蕲春四宝
蕲春四宝蕲春四宝
蕲春四宝
mikejiang
 
教育概論
教育概論教育概論
教育概論
clinic
 
宜蘭縣噶瑪蘭教師會第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宜蘭縣噶瑪蘭教師會第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宜蘭縣噶瑪蘭教師會第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宜蘭縣噶瑪蘭教師會第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rainlan
 
Ytss Presentation Slides Cl
Ytss Presentation Slides ClYtss Presentation Slides Cl
Ytss Presentation Slides Cl
tllmsg
 
管理人员必备的7项创新能力(二级)
管理人员必备的7项创新能力(二级)管理人员必备的7项创新能力(二级)
管理人员必备的7项创新能力(二级)
nkguwenhui
 
4.1 发现问题
4.1 发现问题4.1 发现问题
4.1 发现问题
szyangs
 
Hr 033 資管人生涯規劃
Hr 033 資管人生涯規劃Hr 033 資管人生涯規劃
Hr 033 資管人生涯規劃
handbook
 
青青寶貝
青青寶貝青青寶貝
青青寶貝
clinic
 
绿色长城电教版
绿色长城电教版绿色长城电教版
绿色长城电教版
halfman
 
菸草與經濟 我國煙農轉做的政策作法與目標 史瓊月
菸草與經濟 我國煙農轉做的政策作法與目標 史瓊月 菸草與經濟 我國煙農轉做的政策作法與目標 史瓊月
菸草與經濟 我國煙農轉做的政策作法與目標 史瓊月
None
 
跑盘工作指引
跑盘工作指引跑盘工作指引
跑盘工作指引
徐 义中
 
楼伯伯Bp
楼伯伯Bp楼伯伯Bp
楼伯伯Bp
tonysslz
 
馬英九、蕭萬長海洋政策
馬英九、蕭萬長海洋政策馬英九、蕭萬長海洋政策
馬英九、蕭萬長海洋政策
ma19
 

Semelhante a 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20)

蕲春四宝
蕲春四宝蕲春四宝
蕲春四宝
 
教育概論
教育概論教育概論
教育概論
 
com
comcom
com
 
宜蘭縣噶瑪蘭教師會第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宜蘭縣噶瑪蘭教師會第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宜蘭縣噶瑪蘭教師會第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宜蘭縣噶瑪蘭教師會第1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Ytss Presentation Slides Cl
Ytss Presentation Slides ClYtss Presentation Slides Cl
Ytss Presentation Slides Cl
 
自殺通報相關法律、倫理守則及規定彙整
自殺通報相關法律、倫理守則及規定彙整自殺通報相關法律、倫理守則及規定彙整
自殺通報相關法律、倫理守則及規定彙整
 
管理人员必备的7项创新能力(二级)
管理人员必备的7项创新能力(二级)管理人员必备的7项创新能力(二级)
管理人员必备的7项创新能力(二级)
 
4.1 发现问题
4.1 发现问题4.1 发现问题
4.1 发现问题
 
123
123123
123
 
Hr 033 資管人生涯規劃
Hr 033 資管人生涯規劃Hr 033 資管人生涯規劃
Hr 033 資管人生涯規劃
 
经济不景气,企业如何有效运用整合营销提升业绩 2
经济不景气,企业如何有效运用整合营销提升业绩 2 经济不景气,企业如何有效运用整合营销提升业绩 2
经济不景气,企业如何有效运用整合营销提升业绩 2
 
青青寶貝
青青寶貝青青寶貝
青青寶貝
 
绿色长城电教版
绿色长城电教版绿色长城电教版
绿色长城电教版
 
菸草與經濟 我國煙農轉做的政策作法與目標 史瓊月
菸草與經濟 我國煙農轉做的政策作法與目標 史瓊月 菸草與經濟 我國煙農轉做的政策作法與目標 史瓊月
菸草與經濟 我國煙農轉做的政策作法與目標 史瓊月
 
跑盘工作指引
跑盘工作指引跑盘工作指引
跑盘工作指引
 
楼伯伯Bp
楼伯伯Bp楼伯伯Bp
楼伯伯Bp
 
教育法規
教育法規教育法規
教育法規
 
Y39 Q9~Y
Y39 Q9~YY39 Q9~Y
Y39 Q9~Y
 
馬英九、蕭萬長海洋政策
馬英九、蕭萬長海洋政策馬英九、蕭萬長海洋政策
馬英九、蕭萬長海洋政策
 
同理心训练
同理心训练同理心训练
同理心训练
 

Mais de Frank Liu

臺北市立華江高中102學年度實習教師教學演示邀請卡展示
臺北市立華江高中102學年度實習教師教學演示邀請卡展示臺北市立華江高中102學年度實習教師教學演示邀請卡展示
臺北市立華江高中102學年度實習教師教學演示邀請卡展示
Frank Liu
 
區域資優教育方案分享簡報
區域資優教育方案分享簡報區域資優教育方案分享簡報
區域資優教育方案分享簡報
Frank Liu
 
20110329101350
2011032910135020110329101350
20110329101350
Frank Liu
 
弘道國中101至105年中長程發展計劃教育局通過版
弘道國中101至105年中長程發展計劃教育局通過版弘道國中101至105年中長程發展計劃教育局通過版
弘道國中101至105年中長程發展計劃教育局通過版
Frank Liu
 
92至100年其他修建工程調查表
92至100年其他修建工程調查表92至100年其他修建工程調查表
92至100年其他修建工程調查表
Frank Liu
 

Mais de Frank Liu (20)

臺北市立華江高中102學年度實習教師教學演示邀請卡展示
臺北市立華江高中102學年度實習教師教學演示邀請卡展示臺北市立華江高中102學年度實習教師教學演示邀請卡展示
臺北市立華江高中102學年度實習教師教學演示邀請卡展示
 
102年校慶特輯 101學年度華江新聞給我報報
102年校慶特輯 101學年度華江新聞給我報報102年校慶特輯 101學年度華江新聞給我報報
102年校慶特輯 101學年度華江新聞給我報報
 
區域資優教育方案分享簡報
區域資優教育方案分享簡報區域資優教育方案分享簡報
區域資優教育方案分享簡報
 
20110329101350
2011032910135020110329101350
20110329101350
 
弘道國中101至105年中長程發展計劃教育局通過版
弘道國中101至105年中長程發展計劃教育局通過版弘道國中101至105年中長程發展計劃教育局通過版
弘道國中101至105年中長程發展計劃教育局通過版
 
92至100年其他修建工程調查表
92至100年其他修建工程調查表92至100年其他修建工程調查表
92至100年其他修建工程調查表
 
SMART Board電子白板教學簡報
SMART Board電子白板教學簡報SMART Board電子白板教學簡報
SMART Board電子白板教學簡報
 
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學生申訴案件申訴書
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學生申訴案件申訴書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學生申訴案件申訴書
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學生申訴案件申訴書
 
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要點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各類諮詢電話
各類諮詢電話各類諮詢電話
各類諮詢電話
 
98心理測驗實施計畫
98心理測驗實施計畫98心理測驗實施計畫
98心理測驗實施計畫
 
98弘道國中升學進路輔導計畫
98弘道國中升學進路輔導計畫98弘道國中升學進路輔導計畫
98弘道國中升學進路輔導計畫
 
北北基國中未來三年高中職升學考試制度比較表
北北基國中未來三年高中職升學考試制度比較表北北基國中未來三年高中職升學考試制度比較表
北北基國中未來三年高中職升學考試制度比較表
 
98國中技藝學程薦輔辦法
98國中技藝學程薦輔辦法98國中技藝學程薦輔辦法
98國中技藝學程薦輔辦法
 
小義工報名辦法
小義工報名辦法小義工報名辦法
小義工報名辦法
 
98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
98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98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
98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
 
98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
98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98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
98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實施計畫
 
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及招生試辦計畫
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及招生試辦計畫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及招生試辦計畫
北北基聯合入學測驗及招生試辦計畫
 
980827生涯發展教育教師研習演講記錄
980827生涯發展教育教師研習演講記錄980827生涯發展教育教師研習演講記錄
980827生涯發展教育教師研習演講記錄
 
980827生涯發展教育教師研習活動成果
980827生涯發展教育教師研習活動成果980827生涯發展教育教師研習活動成果
980827生涯發展教育教師研習活動成果
 

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 1. 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960124 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規定。 二、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 貳、目的 為建立學生正式申訴管道,以保障學生權益,促進校園和諧。 參、申訴要點 一、學生對於學校所為之懲處或其他行政處分,如有不服,得於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二 十日內以書面向輔導室資料組提起申訴。 二、學生對於學校所為之懲處或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措施,如有不服,經其他行政程序 仍無法解決者,亦得於措施完成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輔導室資料組提起申訴。 三、學生之父母、監護人或其受託人得為學生之代理人提起申訴。 四、學生向學校提起申訴,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 五、申訴提起後,於評議決定書送達前,申訴人得撤回申訴。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復提起 同一之申訴。 肆、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評會)組織概要 一、設委員十三人,任期一學年,均為無給職,由校長聘任之。 二、委員組織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教師兼行政人員代表三人。 (二)教師代表三人,其中一人為教師會代表。 (三)家長會代表三人。 (四)校外之教育、心理、法律、政治等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 (五)學生代表三人(七、八、九年級各一人,於本校班聯會中推選之)。 三、委員數依前列二之(一)~(三)人數應相等,其任一性別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 之一,委員因故出缺時,其繼任委員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日。 四、遴聘學生代表擔任委員時,應先取得其家長或監護人之同意。 五、 申評會置召集人一人並擔任主席,由校長指定或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之。 召集人不克出 席時,由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主席。 六、學生獎懲委員會委員,不得兼任申評會委員。 七、委員於任期中無故缺席達二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者,得由校長解除其委員職務, 並依前列二之(一)~(三)規定補聘之,其繼任委員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日。 八、委員與申訴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者應迴避之。 九、執掌:負責學生申訴案件之評議決議事宜。 十、任務:視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委員會議,處理本校學生之申訴案件。 伍、申訴及評議處理 一、申訴應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一)申訴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號碼及住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 生日期、住址及身分證統一號碼。 (二)作為申訴標的之行政處分或措施。 1
  • 2. (三)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四)收受或知悉行政處分或措施之年、月、日。 (五)提起申訴之年、月、日。 二、學校如認為申訴書不合上述所定之程式,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申訴人於十日 內補正。 三、申評會會議以不公開及書面審理為原則。評議時,應主動通知申訴人、其父母、監護人 或其受託人得到會說明;必要時並得通知關係人到會說明。申評會會議之評議決定, 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為之,其評議經過及個別委員意見應予保密。 四、申評會會議評議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 評議決定應經申評會 會議之決議,其決議以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 五、申訴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一)申訴書不合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二)提起申訴逾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但申訴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 於己之事由致逾越期限,並提出具體證明者,不在此限。 (三)申訴人不適格者。 (四)為申訴標的之行政處分或措施已不存在者。 (五)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申訴案件重行提起申訴者。 (六)對於依本要點非屬申訴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申訴者。 六、申訴之評議決定,自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應於二十日內為之,並應於評議決定之 次日起十日內作成評議決定書。 七、評議決定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訴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二)有法定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三)主文、事實及理由;其係不受理決定者,得不記載事實。 (四)申評會主席署名。決定作成時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由代理主席署名,並 記載其事由。 (五)評議決定書作成之年月日。 八、對於行政處分之申訴案,應於評議決定書附記:申訴人如不服申評會之評議決定, 得於評議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九、申評會作成評議決定書,應即以學校名義送達申訴人或其代理人。 其無法送達者,依 行政程序法有關規定處理。 陸、學生申訴之專責單位為輔導室資料組,並由該組負責申評會相關行政作業事宜。 柒、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